客戶告鑒
本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請仔細審閱。
關於在本公司開立賬戶以便通過市場進行投機及/或購買丶及/或賣出,客戶須確認已瞭解下述有關槓桿交易的因素,以及提供給客戶的風險披露聲明。
1. 交易僅適交易僅適用於專業機構或人士,其財力可以承受也許超過保證金的損失。
2. 儘管報價或價格是由許多以電腦為基礎的系統提供,這兩者可能因為市場不流動性而有所差異。許多電子交易設施是由以電腦系統為基礎來支援進行交易下單丶執行以及匹配。與所有設施和系統一樣,它們易受到臨時故障的影響。客戶收回某些損失的能力可能受限於系統提供者丶市場銀行及/或金融機構設定的責任限度。這些限度可能不盡相同。
3. 本公司的保證金政策,以及執行交易的機構/清算所的政策可能要求客戶提供追加資金以便維持其保證金賬戶,客戶有義務滿足這類保證金的要求。否則將有可能帶來單子的清盤及相應的損失。本公司亦保留拒絕接受訂單的權利或提供市場對沖。
4. 在某一電子交易系統的交易可能不僅不同於銀行同業市場的交易,也不同於在其他電子系統的交易。如果客戶在某一電子市場從事交易,客戶將面臨與該系統相關的風險,包括硬體及軟體的故障。系統故障可能造成客戶的定單難以按照客戶的指示執行或根本不執行。
免責條款:
(a) 國際互聯網故障:
由於本公司不能控制信號強度,信號通過互聯網的接收和路由器,客戶設備的結構或聯接的可靠性,本公司不對互聯網上交易中出現的通訊故障,失真或延遲負責。
(b) 市場風險和網上交易:
交易涉及相當大的風險,其並非每個人都適合。請參照客戶合約書瞭解風險詳情。不論網上交易多麼方便或有效率,它並不降低交易的風險。
(c) 密碼保護:
客戶必須將密碼保密存放,確保第三者無法取用交易設施。客戶同意對所有經電郵傳送的指示和對所以經由電郵丶口頭或書面向本公司發出的指示確實負責,即使是由第三者發出,這些指示已和客戶密碼和賬戶號碼認證,根據本公司的判斷,相信是客戶表面授權。本公司並沒有責任對這些指示或表面許可權進一步查詢,也沒有責任因為依據這些指示或表面許可權所採取的行動或不採取行動所造成的後果負責。
(d) 報價錯誤:
當某些報價或成交價發生錯誤時,本公司將不為此錯誤所導致的賬戶餘額錯誤負責。這些錯誤包括但不限於: 交易員的錯誤報價丶非國際市場價的報價(如 CME、NYMEX 交易所等),或是任何報價錯誤(例 如:硬體丶軟體或網路的問題,或是由第三者所提供的錯誤資料)。本公司不需要為錯誤所導致的賬戶餘額負責。下單時需預留足夠的時間執行訂單和系統計算所需保證金的時間。本公司不會對由於系統沒有足夠時間執行訂單或進行運算所產生的保證金丶賬戶結餘或賬戶倉位負責。上文不得視作內容盡列,一旦發生報價錯誤或執行錯誤,本公司保留作任何更正或調整的權力,任何有關報價與成交錯誤的爭執只能由本公司完全自主決定解決。若因此帶來任何損失丶損害或責任,客戶同意予以賠償使本公司不受損害。
(e) 套戥:
互聯網丶網路延誤及報價上的誤差有機會造成在本公司交易平臺上顯示的報價無法準確地反映即時市場價格。「套戥」及「切 匯」,或因網路連線的延誤而利用差價獲利的行為,並不能存在於客戶直接進行買賣的交易市場中。本公司不容許客戶在本公司的交易平臺上進行此等套戥行為。依靠因價格滯後帶來的套戥機會所進行的交易有可能被撤銷。本公司可全權酌情決定要求交易員進行干預或核准所有下單以及或終止有關客戶的賬戶。本公司可完全自主解決因套戥或操控價格而產生的糾紛。本公司保留扣起提款的權利直至以上的問題能夠解決。在此陳述的任何行動或決議將不會損害或令本公司對客戶和其職員放棄擁有的任何權力或賠償。
(f) 價格丶訂單執行及平臺操控:
本公司嚴禁以任何形式對其價格丶執行及平台進行操控。若本公司懷疑任何賬戶從事操控,本公司保留對賬戶進行調查及覆核的權利,並從涉嫌賬戶中扣除由相關活動所賺取的盈利款項。本公司保留對相關賬戶進行必要更正或調整的權利。對於涉嫌從事操控的賬戶,本公司可全權酌情決定,要求交易員進行干預,對下單進行核准以及/或終止有關客戶的賬戶。對於由套戥以及/或操控所產生的任何糾紛,由本公司完成自主決定。本公司可酌情決定向任何相關監管機構或執法機構報告有關事件。此處所陳述的任何行動或決議並不免除或損害本公司對客戶和其職員擁有之權利或賠償,所有均為明確保留的權利或賠償。
5. 如果客戶將交易授權或對其賬戶的管理交予第三者(下稱「介紹人」),不論是以自主權或非自主權的方式,本公司將絕不對客戶作出的選擇負責或對此作出任何推薦。本公司不對有關交易介紹人作出任何聲明或保證; 本公司不對因為交易介紹人的行為而對客戶帶來的損失負責; 本公司不對交易介紹人的運作方式作出任何隱含或直接的支持或批准。如果客戶授權客戶介紹人管理其賬戶,客戶自己承擔風險。
6. 對於客戶已經或將會從介紹人或其他任何非本公司僱員處獲得的資訊或建議,本公司不能控制,也不支援或擔保其關於交易的準確性及完備性。(請參閱介紹人披露)。如果介紹人或其他任何第三者向客戶提供任何關於交易的資訊或建議,本公司將決不對客戶因使用上述資訊或建議帶來的損失負責。客戶理解介紹人或各第三者,包括出售交易系統丶課程丶研究或推薦的出售人可能或未受政府機構的監管。
7. 所有客戶必須意識到任何回報保證均非法。此外,本公司不對任何本公司丶其僱員及/或關聯人作出的指稱或保證負責,除非有文字記錄。
8. 客戶於賬戶所作的任何貴金屬交易合約一律以現金結算。本公司不會因應任何交易合約,向客戶提供該交易合約上列明之貴金屬。
9. 本公司進行任何交易合約時,可作為任何人士的代理人進行買賣。本公司本身、或其代理人、或僱員有權為客戶的未平倉合約訂立相對合約。
10. 當本公司作為任何人士的代理人時,有權向該些人士披露客戶的持倉量。
11. 客戶應注意並接受有關作出/執行指令的所有規定丶繳存保證金要求丶交易規則以及時間表丶或本公司規定的有關線上互聯網交易協定其他事項。
12. 本公司不對打字錯誤(例如但不限於錯誤的大數位報價)因此造成的賬戶餘額負責。本公司保留對有關賬戶進行必要調整的責任。
介紹人披露
本公司並不監管介紹人的活動,不對介紹人作出的任何聲明承擔責任。本公司和介紹人相互完全獨立。本公司和介紹人直接的協議並不建立合資企業或合夥企業關係。介紹人不是本公司的代理人或職員。
1. 客戶瞭解並同意如果客戶在本公司的賬戶是由介紹人引薦而來,介紹人可以訪問客戶的個人資料及其他有關的客戶在本公司賬戶交易活動的資料。客戶瞭解並同意,如果客戶在本公司的賬戶是經介紹人引薦而來,則介紹人將有權進入客戶的本公司賬戶,但介紹人不得以客戶的本公司賬戶從事交易,除非客戶通過授權協定授權介紹人代表客戶交易。
2. 客戶理解並確認本公司可能對介紹人引薦客戶給予報酬,此類報酬可能按照每筆交易或其他方式給予。
3. 由於交易存在高風險因素,因此只有真正的“風險”資金可以用於該等交易。
4. 客戶理解介紹人或很多出售交易系統丶課程丶程式丶研究或建議的第三者不受政府監管。
5. 如若客戶以前被告知或相信使用任何第三者的交易系統丶課程丶程式丶或由介紹人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的研究或建議會帶來交易盈利,客戶在此確認丶同意和理解所有交易,包括通過任何第三者的交易系統丶程式丶或由介紹人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的研究或建議進行的交易涉及很大的損失風險。此外,客戶在此確認丶同意和理解所有交易,包括通過任何第三者的交易系統丶程式丶或由介紹人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的研究或建議進行的交易並不一定帶來盈利,避免風險或限制風險。
6. 如果介紹人或其他任何第三者向客戶提供交易資訊或建議,本公司絕不對客戶使用該資訊或建議帶來的損失負責。
7. 客戶確認本公司及與其相關的任何人未就客戶賬戶未來的盈虧作出任何承諾。客戶明白交易有很大的風險。
8. 本公司會在新客戶開立賬戶時提供風險披露資訊,客戶必須仔細閱讀這些資訊,不得倚賴任何源出別處的相反意向資訊。客戶在本平臺進行交易將被視為已閱讀及理解本公司的風險聲明。
9. 對於客戶已經或將會從介紹人或其他任何非本公司僱員外獲得的資訊或建議,本公司不能控制,也不支援或擔保其關於交易的準確性或完備性。
10. 本公司不負責或擔保介紹人所提供之服務。由於介紹人不是本公司的職員,所以客戶有責任在享用其服務前驗證丶嚴格評估該介紹人。
11. 客戶的任何指令將在有關市場直接得到執行,或通過任何介紹人間接執行,在任何情況下都無需通知客戶。本公司不對任何介紹人的任何行為丶過錯丶疏忽丶委託或過失負責。
客戶協定
1.約束效力
本協定(包括風險披露聲明丶客戶告鑒丶本客戶協定以及開戶申請)將持續有效,並包含客戶任何時候在本公司開立或重新開立的所有賬戶,不論任何本公司或其他繼承人丶轉讓人或關聯機構的人士變動。如果發生合併丶兼併或其他變動,本協議(包括任何授權)將適應本公司或其他繼承人或轉讓人的利益,並對客戶及其/或其遺產繼承人丶委託人丶管理人丶法定代表和轉讓人具約束力。客戶在此批准本協定日之後與本公司發生的所有交易,並同意客戶與此交易有關的權利或義務受本協議條款的管轄。
2. 協議接受
僅當本公司確認及批核後,本協議方可被視作已為本公司所接受或成為客戶與本公司之間具有約束力的合同。
3. 帳戶清償與欠款償付
如發生下列情況:
(a) 客戶死亡或司法宣定無能力;
(b) 客戶申請破產,或選派託管人,或客戶自動地或被動地進行任何破產或類似的訴訟;
(c) 扣押客戶在本公司開持的任何帳戶;
(d) 保證金不足,不論當時的市場報價如何;
(e) 客戶未能向本公司提供任何根據本協定要求的資訊;
(f) 任何其他本公司應當採取保護措施的情況或變 化,本公司有全權酌情決定採取以下某種或多種行動;
- 用本公司代為客戶保存或控制的資金或財產來抵償客戶對本公司負有的債務;
- 買賣任何為客戶持有的單子;
- 取消任何或所有未完成訂單。
4. 風險承擔
客戶承擔投資於槓桿或槓桿的交易的投機性,涉及高度風險,只適用於能夠承擔超過其保證金存款損失風險的人士。客戶理解由於交易通常要求的保證金較低,但價格的變動可能帶來相當大的損失,該損失可能超過客戶的投資和保證金存款。客戶保證其願意且能夠在財務上或其他方面承擔交易的風 險,客戶同意不就因循本公司或其僱員丶代理人或代表人作出的交易推薦,或建議而造成的交易損失追究本公司的責任。客戶認識到保證交易的盈利或不受損失是不可能的。客戶承認其未從本公司,或其他任何代表人,或介紹人,或其他客戶與之打交道以進行本公司交易的實體之外獲得這類保證,並且未根據任何上述保證來訂立本協議。
5. 價格變動風險
如果客戶指示本公司交易:
(a) 任何由於價格變動帶來的盈利或損失將完成由客戶承擔;
(b) 本公司被授權按當時市場通行的價格基礎上由其獨立行使酌情權確定的價格將客戶賬戶的資金換出或換入用作追加保證金。
6. 本公司的責任
本公司將不會負責因傳輸或通訊設施故障丶電力短路或任何其他本公司所不能控制或預計的因素帶來的指令傳輸的延遲。本公司將僅對直接因為本公司的過失丶蓄意過錯或欺詐造成的行為負責。由本公司按本協定僱用的任何介紹人或其他參與人的過失所引起的損失,本公司將不負責。
7. 報表與確認
訂單的確認和客戶的賬戶報表將被視作正確丶終結性並對客戶具有約束力,除非客戶在收到本公司平臺或其他方式送達報告一日之內立即作出反對並以書面形式確認。本公司將向客戶提供互聯網上登入以便隨時查閱其賬戶。
8. 通訊聯絡
報告丶報表丶通知及其他通訊可能送達至客戶的電子郵件丶申請表上的地 址。所有如此送出的通訊聯絡,不論是郵寄丶電郵或其他方式,一旦投入有關行政機構,或經發送機構收受,即被認定已由本公司傳出,且被認定已送達客戶本人,不論客戶是否實際收到。
9. 保證金存款和提款安排
客戶須向本公司提供並維持由本公司所不時訂定的保證金金額。本公司可能在任何時候改變保證金要求。客戶同意當本公司作出要求時補充資金,並迅速以本公司所要求的轉款方式滿足所有保證金要求,而任何匯款及轉款過程涉及的費用,包括銀行手續費丶匯率差價及所有有關費用均由客戶負責。客戶在完全理解本公司需要時間去處理有關客戶之存款,客戶很可能不可以即時使用剛存入的保證金作為新單子的按金,更可能不可以作為追加的保證金。客戶同意承擔一切由於未能及時滿足追加保證金要求而面臨強制平倉的損失,其損失可以超過客戶最初投入的初始保證 金。本公司可能在任何時間根據本協定的規定清算客戶的賬戶,即使本公司不行使該項權利,並不代表其放棄該權利。任何本公司過去的保證金要求均不妨礙本公司不需通知而提高上述保證金要求。客戶有權隨時通知本公司提取指定的可用現金結餘,客戶同意任何匯款及轉款過程涉及的費用,包括銀行手續費丶匯率差價及所有有關費用均由客戶負責。客戶完全理解本公司需要時間去處理有關客戶之提款,客戶很可能不可以即時收到所提取的金額。客戶同意不追究本公司一切由於未能及時滿足自身提款要求所引起的責任。客戶確認一旦下達提款要求,本公司將即時從客戶賬戶中扣除該款額。
10. 聯名帳戶
如超過一個自然人作為客戶執行本協定,這些自然人同意共同及個別承擔本協議的責任。開立聯名賬戶,每一賬戶持有人必須在身分證明檔副本上簽 署,該簽名樣本會用作核對之用。另外,提款丶更改資料或結束賬戶必須填寫由本公司提供的表格,並由各賬戶持有人簽署及交回有關表格。
聯名賬戶由超過一位賬戶持有人持有(下稱「聯名賬戶持有人」):
(a) 在本協定下的責任及義務將被視為共同和個別全責承擔,而任何有關客戶之稱謂,將應用於每一位聯名帳戶持有人;
(b) 確認有權獨立或本協議處理帳戶,包括但不限於執行交易並收取所有有關帳戶的信函和文件;
(c) 有權代表帳戶收取或提取錢款或存入款項;
(d) 執行有關賬戶的協議及與本公司全權進行交易。本公司有權要求賬戶各方將賬戶事宜採取聯合行動。本公司就有關賬戶所有未償還債務擁有對各聯名賬戶持有人個人或共同賬戶的權益的追索及控制 權。如果一方或多方共同賬戶所有人死亡,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並出示死亡證明。所有截至通知日的費用將從賬戶中扣除。每一共同賬戶所有人假定擁有平等份額。
11. 豁免或更改
本協議書的任何條款不可被豁免或更改,除非豁免或更改是以書面形式且由客戶和本公司授權的主管共同簽字。任何協定雙方的交往過程,或因本公司或其他代理人在任何情況或一系列情況下未能堅持其協定項下的權利均不可間接解釋為權利的放棄或更 改。任何口頭協議或指示均不可被承認或執行。
12. 終止
本協定將始於有效直至終止,而客戶可在任何時候終止協定,只要屆時客戶不持有未平倉的單子,不對本公司負有任何債務,且本公司實際收到書面終止通知,或任何時候本公司向客戶傳遞書面終止通知,由發出通知當天收市時開始生效,終止本協定將不影響任何之前簽訂的交易且不解除任何一方此協定項下的任何義務,或解除客戶引起任何欠款的責任。客戶可給予本公司不少於七個營業日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本公司可隨時以口頭或書面通知客戶終止本協定。在本協定終止前訂立的交易,都不會因此而受影響。本協定終止後,客戶根據本協定對本公司作出的保證丶承諾繼續有效。
13. 賠償
客戶同意,如果因為客戶未能完全與及時履行其承諾或因其聲明或保證並不屬實或正確, 而給本公司帶來了任何債務丶損失丶損害丶成本或費用,包括律師費,客戶將對此向本公司,其有關機構丶僱員丶代理人丶繼承人及轉讓人予以賠償並使之不受損 害。客戶同時同意立即支付給本公司在執行本協議任何條文時帶來的損害丶成本與費用,包括律師費。此外,假如損失來自
(a) 客戶的行為: 客戶或授權人的行動或他們的遺漏;
(b) 偽造簽名: 所有帳戶或本協議有關檔上的偽造簽名或未獲授權的簽名;
(c) 故障:系統故障丶設備故障或系統中斷或系統脫供(不論是客戶或是本公司的設備);
(d) 延遲: 在實施任何指示時發生之延遲丶故障或錯誤; 和
(e) 資料: 從客戶收到的不正確或不全的指示,本公司均不會負上任何責任或賠償損失。
14. 交易推薦
客戶承認:
(a) 任何推薦及資訊,儘管基於本公司認為可靠的資訊來源,有可能基於某經紀人,故這類資訊並不完備或未經確認;
(b) 本公司不就提供給客戶的任何資訊或交易推薦的準確與完備性作出任何保證,其不對此負責。
15. 客戶聲明與保證
客戶聲明並保證:
(a) 客戶頭腦健全丶到達法定年齡丶具有法律能力;
(b) 僅客戶與及或其聯名帳戶持有人享有對客戶帳戶的利益;
(c) 客戶在此保證不論此後任何相反的裁決,除了(a)所述,客戶有足夠能力進行任何交易。
(d) 所有此協議資訊部份提供的資訊均至本日期止真實丶正確和完備,客戶將迅速通知本公司任何訊息變化。
16. 財務訊息
披露客戶聲明並保證向本公司披露的財務資料準確地表達客戶目前的財務情況。客戶進一步聲明並保證在確定其淨值時,資產與負債已被仔細計算,並將負債從資產中扣減來確定客戶在財務資料中提供的淨值。客戶聲明並保證在確定資產價值時,客戶包括了現金及/或現金等值品,以及可流通的證券丶自有房產(不包括基本住所)丶人壽保險的現金價值及其他有價資產。客戶聲明並保證在確定負債時,客戶包括了應付銀行的本票丶應付親屬的本票丶應付房產抵押貸款(不包括基本住所)及其他債 券。客戶聲明並保證在確定其流動資產時,客戶僅包括能迅速(一天時間以內)變現的資產。客戶聲明並保證其已非常仔細地考慮了其個人資產中可為風險資本的部分。客戶保證並聲明風險資本是客戶願意承擔風險的金額,即客戶願意將其投入風險之中,且即使損失也不會對客戶的生活方式帶來任何改變。如果客戶的財務狀況發生變化以致降低客戶的淨值丶流動資產及/或風險資本,客戶同意立即告知本公司。
17. 不保證盈利或限制損失
客戶保證及聲明其未有與客戶的介紹人或任何本公司僱員或代理人就本公司賬戶的交易簽訂任何單獨協 定,包括任何保證其賬戶盈利或限制損失的協定,客戶同意其有責任以書面形式立即告知本公司任何此類協議。此外,客戶同意如果任何人士作出的任何有關交易賬戶的聲明有異於客戶從本公司獲得的表述,客戶同意以書面形式提醒本公司注意。客戶理解其必須在執行每項交易之前給予授權。
18. 錄音
客戶同意並承認所有客戶與本公司或其工作人員之間進行的涉及客戶賬戶的交流可能被以電子方式錄音。客戶進一步同意在涉及任何客戶或本公司的糾紛或訴訟中,任何一方可以使用此類錄音或謄本作出證據。客戶理解並同意本公司定期根據其定立的營業程序刪除這類錄音。
19. 協定修改
客戶理解丶確認並同意本公司可不時修訂本協議之條款,本公司會把這些修改或變更在本公司網站公佈通知客戶。客戶應定時瀏覽有關條款之修改並同意受此約束。
20. 權利轉讓
本公司可在未經客戶之事前同意或批准,將本協定之全部或部分之權利或義務授予任何人。
21. 高風險投資
除這項協定所載標準披露外,客戶應注意以保證金為基礎的貴金屬交易是金融市場上最具風險的投資方式之一,且僅適合於有經驗的投資者和機構。在本公司開立的賬戶允許客戶以高的槓桿比例進行交 易。鑒於存在損失全部投資的可能性,在交易市場進行投機的資金必須是風險資金/本,其損失將不會對客戶個人或機構的財務狀況產生太大影響。如果過去客戶只曾投資於低風險的投資工具,客戶可能有需要在正式買賣前學習。客戶需要認識到假如在交易時市場走勢並不如客戶所預料時,客戶有可能損失所有存放在本公司作為初始保證金的資金。如果客戶希望繼續客戶的投資,客戶必須確認客戶的資金是純風險資金/本,這些資金的損失並不會危害到客戶的生活方式或損害客戶未來退休計畫。此外,客戶完全明白投資的性質和風險,客戶在投資時承受的損失不會影響到第三者。
22. 電子郵件確認
若客戶的電郵地址有任何更改,客戶有責任通知本公司有關更改。
23. 地址確認
若客戶的通訊地址有任何更改,客戶有責任通知本公司有關更改。
24. 同意透過電子傳輸交易確認及帳單
客戶在此同意,作為郵寄及電子郵件的替代,客戶的賬戶資訊與交易確認可經由本公司平臺提供 - 客戶將通過本公司的平臺登入賬戶查閱其賬戶資訊。本公司將公佈客戶的所有賬戶活動,客戶將可以獲得每日的賬戶活動報告。賬戶資訊可於客戶每一筆交易完成後不超過 24 小時之內獲得更新。在客戶的網上賬戶公佈其賬戶資訊將被視為交了交易確認和對賬單。任何時候,賬戶資訊將包括帶有票號的交易確認丶買賣價格丶使用的保證金丶可進行保證金交易的數額丶盈虧報告丶以及所有單子和未完成下單指令,客戶可以在任何時候以書面方式通知本公司終止本項同意。
25. 私隱政策
本公司的私人政策是根據個人資料(私人)條例保護客戶權益,便利客戶開設和維持賬戶。本公司忠誠地為客戶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作出一個保密的監控。除了得到法律批准,本公司絕對不會把任何非公開性的資料予任何個別人士。當客戶在本公司開立或維持一個交易賬戶時,所提供的個人資料, 只會作公司的內部商業用途,例如評估客戶在財務上的需要,處理客戶的交易及其他要 求,提供有關產品與服務,提供一般交易上的服務及按監管程式需要確認客戶身份。本公司需要客戶提供以便運作的資料包括:
(a) 有關本公司的賬戶申請表格以及其他表格上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例如姓名丶地址丶出生日期丶身份證號碼丶資產以及收入資料等;
(b) 有關客戶和本公司的交易資料;
(c) 有關客戶調查報告公司的資料;
(d) 有關核實客戶身份的資料,例如政府文檔丶護照或駕駛執照。
本公司只會把客戶所提供的資料,有限地讓和客戶接觸的僱員查閱,以便提供相關的客戶服務和產品介紹。本公司也只授權與新賬戶申請時和信譽檢查人員,才可以透過電子系統查閱相關資訊。這些程式上的要求,都是為了保障客戶的非公開性資料受到公開,保護客戶的私隱。本公司也不會把客戶的姓名和個人資料,銷售或租借予任何人士。
26. 私隱政策本協議及其執行,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和解釋;條文亦必須持續有效,效力覆蓋客戶在本公司開設或重新開設的個別及全部戶口, 並對本公司丶其業權繼承人(不論通過合併或其他方式)及客戶的繼承人丶遺囑執行人丶遺產管理人丶遺產承受人丶法定代表及承讓人具有約束力。本協定對客戶的遺產承辦人或業權繼承人與承讓人(如客戶為公司)具有約束力。
27. 若發生任何爭議,客戶同意以本公司的記錄(包括電子記錄)為準。
28. 如客戶死亡或被清盤(如客戶為公司),戶口內所有未平倉合約被視為被撤銷。
29. 本協議及其下的所有權利丶義務及責任均受香港法律管轄,並須據之詮釋。雙方同意就本協議的糾紛,須按照香港法律及規則,通過仲裁解決。
中文譯本僅供參考,文義如與英文版本產生歧異,一律以英文版本為準。